交通諮詢委員會(下稱“委員會”)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2011年5月13日,通過第12/2011號行政法規設立的一個諮詢組織,其目的是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制訂陸上運輸、整治道路、管理車輛、優化道路及行人基礎設施的一般政策。
經第6/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2/2011號行政法規《交通諮詢委員會》的規定,委員會主席由交通事務局局長擔任、副主席則從委員中以公佈於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的行政長官批示委任。委員會的委員除包括9個政府部門的代表外,也包括由澳門行政長官批示委任的21位專業及社會人士。
委員會下設兩個小組,分別是:「簡化手續及安全工作小組」和「公共運輸服務改善工作小組」。兩個小組就優化行政手續、道路交通安全、公交服務改善工作等方面發表意見。